2 歳至未滿 5 歲育兒津貼:
自 111 年 8 月 1 日起,家中有生理年齡滿 2 歲至當學年度 9 月 1 日前未滿 5 歲之本國籍幼兒,除配合中央設定排富條款外,補助額度提高為每月 5,000 元,第二名子女加發 1,000 元,第三名以上子女加發 2,000 元,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停津貼者,可同時請領。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」。
一、有關旨揭相關資訊,民眾如有需求可逕自全國教保資訊網 https://www.ece.moe.edu.tw/ch/ 網站下載、瀏覽。
二、檢附臺南市 0-6 歳友善幼兒/育兒津貼/就學補助文宣供參。
三、上列文宣置放於永華市政中心 4 樓及民治市政中心 6 樓特幼教育科,提供園所免費索取。